南开大学师生服务中心办事流程
事项名称 | 职工全额垫付医疗费用报销办理 |
事项编号 | 0604003 |
事项类别 | 04.医保服务类 |
主办部门 | 06.人事处医保办 |
协办部门 | |
服务对象 | 教职工 |
办理条件 | |
所需材料 | |
办理流程 | 票据材料要求: (一)住院(异地安置职工): 住院证、收据、汇总明细、诊断证明(盖医院诊断证明章)的原件;出院小结(病案室章);身份证的复印件;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《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》复印件。 (二)门诊特殊病(全额垫付): 挂号条、收据(加盖全额垫付章)、明细清单、处方底联的原件;检查、化验报告单的原件(本人留存复印件);身份证的复印件;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《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》复印件。 (三)急诊留观 挂号条(盖急诊章)、收据(盖急诊章、全额垫付章)、明细清单、处方底联的原件;住院收据复印件;注明留观病种、起止日期、是否观察后住院(时间应有连续性)的《留观证明》的原件(加盖急诊章、诊断证明章);身份证的复印件。 (四)一般门诊(5500元以下,未联网结算): 挂号条、收据(加盖全额垫付章)、明细清单、处方底联的原件;检查、化验报告单的原件(本人留存复印件);身份证的复印件;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《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》复印件。 (以上单据不用粘贴,所有收据加盖全额垫付章) |
收费标准 | |
注意事项 | 全额垫付报销时间:每月20日至30日(公休日除外)上午8:30-11:30(寒暑假不报)。 |
办理窗口 | 14、15窗口 |
取号时间 | 8:00-11:45 12:30-15:45 |
工作时间 | 8:00-12:00 12:30-16:00 |
咨询电话 | 022-85358890转14或号窗口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