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开大学师生服务中心办事流程
事项名称  | 职工全额垫付医疗费用报销办理  | 
事项编号  | 0604003  | 
事项类别  | 04.医保服务类  | 
主办部门  | 06.人事处医保办  | 
协办部门  | |
服务对象  | 教职工  | 
办理条件  | |
所需材料  | |
办理流程  | 票据材料要求: (一)住院(异地安置职工): 住院证、收据、汇总明细、诊断证明(盖医院诊断证明章)的原件;出院小结(病案室章);身份证的复印件;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《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》复印件。 (二)门诊特殊病(全额垫付): 挂号条、收据(加盖全额垫付章)、明细清单、处方底联的原件;检查、化验报告单的原件(本人留存复印件);身份证的复印件;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《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》复印件。 (三)急诊留观 挂号条(盖急诊章)、收据(盖急诊章、全额垫付章)、明细清单、处方底联的原件;住院收据复印件;注明留观病种、起止日期、是否观察后住院(时间应有连续性)的《留观证明》的原件(加盖急诊章、诊断证明章);身份证的复印件。 (四)一般门诊(5500元以下,未联网结算): 挂号条、收据(加盖全额垫付章)、明细清单、处方底联的原件;检查、化验报告单的原件(本人留存复印件);身份证的复印件;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《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》复印件。 (以上单据不用粘贴,所有收据加盖全额垫付章)  | 
收费标准  | |
注意事项  | 全额垫付报销时间:每月20日至30日(公休日除外)上午8:30-11:30(寒暑假不报)。  | 
办理窗口  | 14、15窗口  | 
取号时间  | 8:00-11:45 13:00-15:45  | 
工作时间  | 8:00-12:00 13:00-16:00  | 
咨询电话  | 022-85358890转14或号窗口 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