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开大学师生服务中心办事流程
事项名称  | 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办理  | 
事项编号  | 0604004  | 
事项类别  | 04.医保服务类  | 
主办部门  | 06.人事处医保办  | 
协办部门  | |
服务对象  | 教职工  | 
办理条件  | |
所需材料  | |
办理流程  | (一)产前检查费: 门诊专用收据“社保报核联”;(加盖生育保险章)、费用明细(加盖生育保险章)、相关检查报告(加盖生育保险章)。 (二)外地住院费用申报: 住院专用收据“社保报核联”加盖生育保险章)、住院费用清单(机打明细单,盖生育保险章)、出院纪录、手术记录(顺产除外,加盖生育保险章和病案室专用章)、诊断证明(盖诊断证明章和生育保险章) (三)生育津贴: 1、出院纪录、手术记录(顺产除外),加盖生育保险章和病案室专用章;2、诊断证明(盖诊断证明章和生育保险章)3、母亲的医疗保险证、身份证、户口页复印件4、孩子出生证、独生子女证、户口页复印件。  | 
收费标准  | |
注意事项  | 1、生育保险申报应单独申报,不能与医疗保险合并申报。 2、本市的生育住院必须划医保卡结算,垫付费用社保不予报销  | 
办理窗口  | 14、15窗口  | 
取号时间  | 8:00-11:45 13:00-15:45  | 
工作时间  | 8:00-12:00 13:00-16:00  | 
咨询电话  | 022-85358890转14或15号窗口 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