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 | 职工计划生育报销办理 |
事项编号 | 0604005 |
事项类别 | 04.医保服务类 |
主办部门 | 06.人事处医保办 |
协办部门 | |
服务对象 | 教职工 |
办理条件 | |
所需材料 | 《医疗保险证》复印件、门诊专用收据“社报报核联”、费用机打明细、处方底联、相关检查报告、相关门诊病历、登字2号表“参报人留存联”、定点医院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(术后)、 单位证明加盖公章。 |
办理流程 | |
收费标准 | |
注意事项 | 材料第2、3、4、5、6、8项均须加盖生育保险章和计划生育章。 |
办理窗口 | 14、15窗口 |
取号时间 | 8:00-11:45 12:30-15:45 |
工作时间 | 8:00-12:00 12:30-16:00 |
咨询电话 | 022-85358890转14或15号窗口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