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开大学师生服务中心办事流程
事项名称 | 教职人员因公赴港、澳出国(境)申请表回收办理 |
事项编号 | 0805006 |
事项类别 | 05.出国出境服务类 |
主办部门 | 08.国际学术交流处 |
协办部门 | |
服务对象 | 教职工 |
办理条件 | |
所需材料 | |
办理流程 | 第一步:校内请假 注:外籍教师也需要填写出国(境)申请表,按要求进行校内请假。 教职人员: 1.填写“南开大学教职人员因公出国(境)申请表”; 2.附上:邀请函复印件一份; 3.附上:“中共南开大学委员会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”复印件一份(若无此审查批件,请到交流处派出科领取“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”填写)。 将上述材料准备完毕后,交至交流处派出科。 第二步:办理因公港澳通行证(四个工作日) 情况一:新办证照---未持有因公港澳通行证,或因公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满半年; 办理新的因公港澳通行证需本人前往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321房间照相,或自行准备蓝底二寸照片,具体要求请咨询天津市外办,电话:24538162、24538163。 地址: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(顺驰桥旁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)。 取照后,申请人可到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2楼C厅市外办116、117窗口提交如下材料: 1.“南开大学出国、赴港澳任务批件”原件1份、复印件2份 2.“中共南开大学委员会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”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 3.再次出国证明原件1份(若审查批件为新件,则无需提供此证明件) 4.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;户口本人信息页复印件1份(外地户口还需要提供人事处开具的中文在职证明;所有原件查验后,现场退回) 5.因公港澳通行证申请表1份 6.年龄满60岁还需提供医生近期开具的健康证明。 情况二:已持有因公港澳通行证,且有效期在半年及以上,需要办理审验通行证手续 地址: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(顺驰桥旁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)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2楼C厅市外办116、117窗口 1. “南开大学出国、赴港澳任务批件”原件1份、复印件2份 2.“中共南开大学委员会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”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 3.再次出国证明原件1份(若审查批件为新件,则无需提供此证明件) 4.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;户口本人信息页复印件1份(外地户口还需要提供人事处开具的中文在职证明) 5.因公港澳通行证申请表1份(要求蓝底二寸照片,可自行准备,具体要求请咨询天津市外办,电话:24538162、24538163) 6.年龄满60岁还需提供医生近期开具的健康证明。 |
收费标准 | |
注意事项 | |
办理窗口 | 11窗口 |
取号时间 | 8:00-11:45 12:30-15:45 |
工作时间 | 8:00-12:00 12:30-16:00 |
咨询电话 | 022-85358890转11号窗口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