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开大学师生服务中心办事流程
事项名称  | 学生住院费用报销办理  | 
事项编号  | 0604013  | 
事项类别  | 04.医保服务类  | 
主办部门  | 06.人事处医保办  | 
协办部门  | |
服务对象  | 学生  | 
办理条件  | |
所需材料  | |
办理流程  | 票据材料要求: (一)天津市住院: 若已联网结算,且理算金额超10000元(即收据中社保统筹支付金额超6000元),学生出院后可备齐有关票据直接交由保险公司二次报销。若因故未能联网结算,学生需先将相关票据交至师生服务中心申请社保报销;符合二次报销标准的申请将由医保办转交至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报销。 全额垫付报销所需材料:身份证复印件;医疗费用收据原件;住院费用明细汇总(盖医保章);病理/血液/影像检查报告;诊断证明(盖诊断证明章、医保章);住院病历;出院小结(或出院记录;盖医保章和病案室章)。报销登记时需提供交通银行学子卡卡号。 (二)回原籍住院: 在天津市医院全额垫付材料基础上还需提供原籍证明(盖学院章)、原籍医院级别证明(盖医院章)以及户口个人页复印件。 (三)意外伤害住院: 身份证复印件;医疗费用收据原件;住院费用明细汇总(盖医保章);病理/血液/影像检查报告;诊断证明(盖诊断证明章、医保章);住院病历;出院小结(或出院记录;盖医保章和病案室章);学院证明。报销登记时需提供交通银行学子卡卡号。  | 
收费标准  | |
注意事项  | 报销时间:每周三全天、周四上午  | 
办理窗口  | 14、15窗口  | 
取号时间  | 8:00-11:45 12:30-15:45  | 
工作时间  | 8:00-12:00 12:30-16:00  | 
咨询电话  | 022-85358890转14或15号窗口 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