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开大学师生服务中心办事流程
事项名称 | 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办理 |
事项编号 | 0604004 |
事项类别 | 04.医保服务类 |
主办部门 | 06.人事处医保办 |
协办部门 | |
服务对象 | 教职工 |
办理条件 | |
所需材料 | |
办理流程 | (一)产前检查费: 门诊专用收据“社保报核联”;(加盖生育保险章)、费用明细(加盖生育保险章)、相关检查报告(加盖生育保险章)。 (二)外地住院费用申报: 住院专用收据“社保报核联”加盖生育保险章)、住院费用清单(机打明细单,盖生育保险章)、出院纪录、手术记录(顺产除外,加盖生育保险章和病案室专用章)、诊断证明(盖诊断证明章和生育保险章) (三)生育津贴: 1、出院纪录、手术记录(顺产除外),加盖生育保险章和病案室专用章;2、诊断证明(盖诊断证明章和生育保险章)3、母亲的医疗保险证、身份证、户口页复印件4、孩子出生证、独生子女证、户口页复印件。 |
收费标准 | |
注意事项 | 1、生育保险申报应单独申报,不能与医疗保险合并申报。 2、本市的生育住院必须划医保卡结算,垫付费用社保不予报销 |
办理窗口 | 14、15窗口 |
取号时间 | 8:00-11:45 12:30-15:45 |
工作时间 | 8:00-12:00 12:30-16:00 |
咨询电话 | 022-85358890转14或15号窗口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