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  | 职工计划生育报销办理  | 
事项编号  | 0604005  | 
事项类别  | 04.医保服务类  | 
主办部门  | 06.人事处医保办  | 
协办部门  | |
服务对象  | 教职工  | 
办理条件  | |
所需材料  | 《医疗保险证》复印件、门诊专用收据“社报报核联”、费用机打明细、处方底联、相关检查报告、相关门诊病历、登字2号表“参报人留存联”、定点医院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(术后)、 单位证明加盖公章。  | 
办理流程  | |
收费标准  | |
注意事项  | 材料第2、3、4、5、6、8项均须加盖生育保险章和计划生育章。  | 
办理窗口  | 14、15窗口  | 
取号时间  | 8:00-11:45 12:30-15:45  | 
工作时间  | 8:00-12:00 12:30-16:00  | 
咨询电话  | 022-85358890转14或15号窗口 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