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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老师:
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(津政发【2013】42号)》
规定,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4月10日,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、4和9、
5和0、1和6、2和7。
请广大教职工安排好驾车出行时间,避免给出行带来不便。
师生服务中心
2016年1月7日